那段时间是牛津的秋天,金hsE的落叶铺满了学院路,空气里有炭火和旧书页的味道。他们像所有二十出头的恋人一样,把每一天都过得像是偷来的。他会在她学院的门口等她下课,靠在石墙上,手里拿着一本翻到一半的《经济学人》,姿态松散得像是刚好路过。但她知道他住在另一个方向,走了至少十五分钟。
他们会在图书馆的穹顶下面待一整晚,两个人并排坐着,她的电脑屏幕和他的书页之间隔着一杯凉透的咖啡。偶尔她的手指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背,两个人都不会缩回去,只是停在那里,像是在确认某种温度。
有一次他在她耳边低声讲了一个关于图书馆地下室的笑话,她笑得太大声被管理员瞪了一眼。她捂着嘴趴到桌上,肩膀还在抖。他看着她,眼里有一种连他自己大概都没意识到的东西,那个从来不在公开场合失态的少年,在那一刻只想让她继续笑。
他们去l敦过周末。他订了Mayfair一家酒店的套房,落地窗外是海德公园的夜景。她站在窗前说“这个房间b我公寓还大”,他站在她身后说“那就多待一会儿”。那一整个周末他们几乎没出房间。
她第一次发现他锁骨上有一颗很小的痣,在左侧,靠近肩膀的位置。她用手指戳了一下,说“你这个位置长痣,说明上辈子是个挑夫”。他捉住她的手,挑夫不会住Mayfair。她说那就是将军,盔甲系带磨出来的。他低下头吻她的手指,那他这辈子不打仗,只陪你。
他们也吵架。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,她嫌他太理所当然,他嫌她太不给他面子。有一次在某位院长的晚宴上,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帮她挡了一个她完全能自己应对的问题,散场后她说“你以后不要在公开场合替我回答问题”。他说他只是想帮她。她说她不需要被帮。
他们在学院路的路灯下面对面站着,金hsE的落叶在他们脚边打旋。沉默了大概有整整一分钟,然后他忽然说“你是第一个在公开场合纠正我的人”。她说那是因为她不需要他帮她,她只需要他看着她,看她能行。
他看着她,在路灯下她的眼睛亮得像两颗被海水冲刷过的玻璃珠。然后他笑了。
“好。我看着。”
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大概是Ai上了这个人。他敢在所有人面前替她挡问题,也敢在她纠正他之后说“好”。
后来她想起这些事,觉得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了。年轻到以为热烈就是Ai情的全部,以为一个眼神、一次触碰、一场在牛津的秋天里并肩走过的路,就可以撑过所有的分歧。他们不知道,热烈是易燃物,烧得快,熄得也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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