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开始不愿意承认。
人会替巧合找理由,因为b起相信某些事情是真的,否认会b较安全。
第一次看见他,是事故那天。
第二次,是三天後。
那天公司加班,我离开时已经接近晚上十一点。便利商店的灯光在雨後的街道上显得过分明亮,我提着微波便当,站在斑马线前等红灯。
街上几乎没人。
红灯倒数三秒时,我忽然感觉到有人在看我。
不是错觉。
那是一种很确定的感觉——就像背後有人站得太近,却又没有脚步声。
我慢慢回头。
他站在街口对面。
路灯刚好坏了一盏,光线一明一暗,他就站在那片Y影与光的交界处。还是那件深sE风衣,没有撑伞,神情安静得像这个世界与他无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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